2016年03月23日 10:28 来源:欧华报
最近微信上传着一篇关于独生女没能独自继承父母留下的住房的文章。讲的是名叫小丽的女士,在父母双亡后,拿着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到房产管理局要求过户,因为她是父母的独生女。但是,房管局却要求小丽出示法院的继承判决书或公证书,否则不能给她办过户。
她到了公证处,要求公证人给她证明她是唯一的继承人,得到的回答让她更为吃惊:要她把父母的所有亲戚找到,一起到公证处,才可以办理她所需要的公证书。小丽只能去求助于律师,而律师的回答,几乎让要发疯的小丽立马晕过去:这套房子,小丽只能继承7/8, 而其他亲戚,她大伯的三个儿子,二伯,姑姑姑父都有份!
一般人收到此类文章可能都懒得读完,而我,出于职业习惯,非要搞个清楚,于是查看了中国的继承法,证实了小丽律师的判断:小丽7/8,大伯的大儿子1/72,二儿子1/72,三儿子1/72,二伯1/48,二伯母1/48,姑姑姑父共有1/24。
不是小丽家庭复杂,这样的家庭成员不奇怪,很多家庭有大伯,叔叔,姑姑,。。。
所以奉劝我的读者耐下心来把此文读完,对你也许会有些用处。
我们肯定的是,小丽是独生女,她父母婚后买了房子,房子写在父亲一人名下,父亲先走了,然后母亲也走了,他们都没有留下遗嘱,只是对小丽说:这套房子归她了。
现在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父母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们留下的财产就要按照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先人留下了遗嘱,则遗产要按照遗嘱内容来分配。可能有人听说过,一个大富婆留了遗嘱,把她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的爱犬。看来有点滑稽,但是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财产是她留下的,给谁,也是她说了算。但是,如果没有专门的遗嘱,则要按照死者所属国的继承法安排了。
既然要按继承法,我们就要看看,中国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小丽没有兄弟姐妹。按照她的具体情况, 父母双亡,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她(独生女)和她父母的父母。她父亲去世时,奶奶还在,那么奶奶也属被继承人(小丽父亲)的第一继承人之一。
房子原在其父亲名下,但是父母婚后所购,属父母婚内共有财产。父亲过世后,1/2原属于她母亲,另外1/2是父亲留下的遗产。这1/2,应该由第一继承人:小丽的母亲、小丽和小丽的奶奶来平分,每个人得到1/6(原属父亲的1/2中的1/3) 。所以,在父亲死后,这套房子的主人是:母亲2/3, 奶奶1/6,小丽1/6 。
奶奶去世后,她所有的1/6应该由她的四个子女继承,每人1/24。但是,如果他们四兄弟中已经有人过世了,他们可以继承的部分可以由其子女继承。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1/24原属于小丽父亲的,归小丽;1/24原是小丽大伯的,因为大伯已经不在了,由他的三个儿子继承,每人1/72 。而此后,二伯和二伯母离婚,由于没有被继承人(奶奶)的遗嘱,二伯继承的那1/24,属夫妻婚内共有财产,离婚后,二伯拥有这套房子的1/48,二伯母有1/48 ;姑姑夫妇俩继承1/24 。
这样,在奶奶过世时这套房子的归属是:小丽妈妈2/3,小丽5/24,大伯的三个儿子各占1/72,二伯夫妇离婚后,每人1/48,姑姑夫妇有1/24 。
现在小丽母亲过世,她的第一继承人,现在只有小丽一个人了,因为小丽的外公、外婆早已过世,所以小丽是理所应当地继承了他母亲的那2/3的房产。现在小丽的产权是全部房子的2/3 + 5/24,即7/8 。其他人没有变化,所以就出现了前面律师告诉小丽的结果。因此,为了小丽能完成房子的过户手续,她要把大伯的三个儿子、二伯、二伯母、姑姑、姑父都叫到公证处,在公证人向他们讲明房子的最后归属后,他们要表态,缺一不可。如果谁也不放弃自己的那一份,就要按律师给的结果写进公证书,然后由房管局制作新的房产证。
看完了上面近乎绕口令的,让人头痛的分析,我们就会问:如果小丽的父母立下了遗嘱,早早就交代清这套房子是要给小丽的,事情不就简单的多了吗!?就是这样!
中国人一般没有在有生之年就自己的财产立下遗嘱的习惯,认为是不吉利的。其实,老人不都会做口头交代吗?立遗嘱不吉利,口头交代不是一样吗?所以,为了避免上面这么绕来绕去的故事,不如给孩子省点事,趁着健康时,和孩子们一起商量好,做出了决定,就去公证处做个遗嘱,遗嘱可以讲得很明白,包括遗产只留给子女,不包括子女的配偶都可以,或者不是在几个子女中平分,有多有少,甚至某个子女没有份都可以。事后如果有变化,也可以在自己头脑清醒时去做更改。西班牙法律更加健全,凡是公证都有登记,遗嘱公证,即便子女没有看见过,也可在老人过世后去查询得到。
西班牙也有继承法,包括在民法(Código Civil)内,今天由于篇幅有限,不再细讲。继承人的顺序为:
1、 子女、晚辈
2、 父母、长辈
3、 配偶
4、 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5、 旁系,至第四旁系亲戚
6、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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