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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生开5家空壳公司 3年骗取千万科技支持资金

2017年06月05日 04: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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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消息:2007年,财政部、科技部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新政策旨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根据该政策,创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后可以向引导基金申请风险补助,中小企业可以申请投资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引导基金将给予资助。

然而,国家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大礼包”却被一些硕鼠觊觎。在湖南长沙,有4人成立了5家皮包公司,数年内疯狂骗取1300多万元国家科技专项资金。

近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独家获悉了这一历时4年的诈骗案内幕。

名校生成诈骗关键人

2010年,36岁的郑志祥在人生道路上选错了方向。

这个从西北苦寒之地考入国内名校热能专业的高材生,初入社会时曾一路顺风顺水。从1998年起,在湖南广电改革的先行军、湖南经济电视台做了3年记者后,由于能力突出,郑志祥很快被多家上市公司负责人相中,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宣传部门主管。

2005年,郑志祥来到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出任投资部和行政部负责人。

财政部、科技部出台前述《办法》后,金科公司2009年获得了创业投资机构资格。郑志祥在金科公司负责搜集整理相关科技企业的资料,并掌握了投资保障项目网上申报平台的密码。

相关资料显示,郑志祥与长沙市知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远公司”)总经理刘安逸熟识,两人随即合作开展申报投资保障项目咨询业务,为科技型企业申报投资保障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万俊松和骆超随后加盟。4人在之后的数年中紧紧抱团,与湖南省科技部门个别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设计了一条骗取国家科技专项资金的“密道”。

按照国家规定,要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首先创业投资机构要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助推其成长、做大。完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后,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向引导基金申请风险补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同时可以申请投资保障。

郑志祥、刘安逸等人走的却是一条歪路——虚设5家创业企业,伪造、编造虚假投资资料,以此骗取国家的科技引导资金。

骗局层层升级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0年开始,郑志祥、刘安逸、万俊松等人分工合作,采取成立空壳公司并虚构申报材料,以及利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司伪造、编造申报材料,采取共同申报或者互相纠合申报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申报并骗取国家引导基金投资保障科技专项资金合计1322万元。

201011月,郑志祥、万俊松联系代办公司,以5个在校大学生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湖南澳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翔”)、湖南鸿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旗”)、长沙璞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慧”)、湖南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创”)、湖南骏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凯节能”)5家公司,4人以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义分别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上述公司,但均没有实际出资。

5家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澳翔、鸿旗成立于20101124日,璞慧、骏凯节能成立于20101117日,绿创成立于20101118日。5家公司的法人分别是5名在校大学生,郑志祥、刘安逸、骆超、曹睿玲、周邵春分别是5家公司的股东。

办案人员查看5家公司的账簿,财务凭证、纳税记录、会计凭证、银行流水等,发现这些公司成立以来,没有主营收入、纳税记录、正常的营业开支、研发力量、产品产业、科研支出,也没有从事实际生产或经营行为,甚至连人员工资和水电费用支出都没有,全部是为了审批骗取引导基金投资保障款而成立的空壳公司。

20111月,4人隐瞒了澳翔、鸿旗、骏凯节能、绿创4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伪造了金科公司《投资意向书》,《无偿辅导承诺书》等必需材料,并编造了相关公司员工、科研人员、科技项目、财务数据等资料,以虚假材料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其中澳翔、鸿旗、骏凯节能公司合计获得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290万元。

依照国家规定,湖南省科技厅会对每一年度申报的投资保障项目进行验收,合格的可以再次申报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资金。

为了防止事情败露,那290万元投资保障(投资前)资金被追回,同时为了能继续申报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资金,2012年,郑志祥等人办理了金科公司虚假投资到3家公司的增资事项、编写虚假材料、虚构伪造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和《增资协议书》等材料,使得3家公司顺利通过了湖南省科技厅的项目验收。

大约在20126月,骆超从知远公司退股,从此未再参与投资保障资金的申请。

但尝到甜头的其他3人并未收手。

澳翔等3家公司投资保障项目通过验收后,2013年,郑志祥等人继续隐瞒了澳翔、鸿旗、骏凯节能、绿创等4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以同样手法伪造编造相关材料,申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专项资金,其中澳翔、鸿旗、骏凯节能共获得(投资后)专项资金227万元,绿创获得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40万元,合计骗取267万元。

2014年,郑志祥等人采取同样手法,以璞慧公司的名义申报,201411月,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公示,璞慧公司获得2014年度投资保障(投资前)专项资金100万元。因该案案发,该资金尚未实际拨付。以上557万元投资保障资金到账后,郑志祥将其中457万元投到青苹果公司,剩余100万元混同刘安逸的知远公司的收入,由4人均分。

欲壑难填

钱来得如此容易,郑志祥等人决心将“业务”做大。

2012年,成立于2008年的长沙港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骏凯文化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是郑志祥及其妻子曹睿玲。

2012年,郑志祥和刘安逸伪造了金科公司《投资意向书》、《无偿辅导承诺书》以及骏凯文化公司其他相关材料,以骏凯文化公司的名义申报了国家投资保障资金,获得国家投资保障(投资前)专项资金60万元。2013年,郑志祥、刘安逸虚构伪造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和《增资协议书》等材料,使得骏凯文化公司获得的投资保障(投资前)科技资金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2014年,两人又虚构了金科公司委托郑志祥控制的长沙骏悦企业代金科公司投资到骏凯文化公司的事实,向国家申请投资保障(投资后)科技资金。2014112日,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公示骏凯文化公司获得2014年度投资保障()专项资金200万元。由于案发,该资金没有实际拨付。

而另外一个参与者万俊松也没有闲着。

20093月,万俊松以其前妻的名义成立了友爱公司,20103月,又以其母亲的名义成立新创公司。2010年,万俊松作为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郑志祥伪造金科公司对友爱公司、新创公司投资入股的事实,由刘安逸的知远公司编造申报材料,向科技部申报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资金,两公司合计获得100万元投资保障科技资金。

2011年,万俊松通过郑志祥、刘安逸编造伪造《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和《增资协议书》等材料,使得两个公司的投资保障(投资前)项目获得验收通过,并于2012年以相应手法再次伪造、编造相关申报材料,以友爱公司、新创公司的名义申请,并分别获得投资保障(投资后)专项资金100万元,合计200万元。

201011月,万俊松又以父亲的名义成立了唯绿公司。20136月,万俊松伙同郑志祥、刘安逸等采取上述手段,以唯绿公司名义骗取2013年度投资保障(投资前)项目专项资金55万元。

“内鬼”现形致东窗事发

3年多的时间里,郑志祥等4人频频骗取国家科技资金1300多万元,屡次过关背后离不开湖南省科技厅有关人员的支持。这些骗局的暴露,也是由“内鬼”被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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