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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多年所以过度信任?小心熟人危机!

2018年01月26日 07:37 来源:启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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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诚信”二字,诚实守信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所以很多旅西华侨在商业往来当中常常遵循这样一条原则。然而有时候,很多事情除了诚信之外,也需要“白纸黑字”的证据。今天启盟律师事务所就给您分享一个由于过度信任而引发官司纠纷的案例。

  客户黄先生(化名)从事百货商店批发生意多年,然而最近他却莫名其妙地卷入一场拖欠供应商货款的商业纠纷之中。

  黄先生表示他一直都有按时支付货款,从未有过拖欠不付的情况,支付方式有时用支票,有时用现金提前支付给供应商公司的业务员。该业务员一直在帮供应商公司跑腿办事,和黄先生也有五年多的交情了。

  在商业往来上,该业务员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来客户的公司推销产品。供应商提供为期60­90天的付款期限,如果客户提前支付的话,可享受一定折扣。客户将货款支付给业务员后,业务员会代客户将该货款上交给供应商公司。

  长此以往,黄先生就与供应商公司的该业务员建立了信任关系,而且也从未出现过任何问题。

  然而某天,供应商公司突然向黄先生发出律师函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所拖欠的货款,共计55.000欧元。黄先生看到对方发过来的发票,非常确定自己已经支付过发票上的货款,是直接现金支付给业务员的,所以不存在与供应商公司之间的任何欠款。然而供应商不承认收到黄先生所支付的款项,之前一直合作的业务员也已经离职。供应商据此对黄先生提起诉讼。

  启盟发现与黄先生长期合作的对方业务员有重大嫌疑,极有可能利用了客户对他的信任,将客户付给他的货款占为己有并未上交给公司,因此黄先生委托启盟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向该业务员提起诉讼。

  现行西班牙刑法中第253条规定,如将他人的钱款、物品或其他动产据为己有,或存在本该上交或归还的义务但未履行的,涉案价值超过400欧元,视情节严重程度须判处6个月到3年的监禁。

  情节严重者,若涉案价值超过50.000欧元或占有受害人的生活必需品(如:房产等),或利用了受害人的信任进行非法占有,则最高可判处6年的监禁,12月的罚款。

  启盟认为,本案属于情节严重,犯罪分子最终可被判处2年以上的监禁,直接入狱。

  本案存在双重的严重情节,一方面,涉案金额已超过50.000欧元(本案中为55.000欧元);另一方面,该业务员利用了黄先生对其的信任作案(黄先生从未想过该业务员会将货款据为己有)。

  在诉讼过程中,通过笔迹鉴定证明了在黄先生发票上的签字和标注是出自该业务员之手的,在发票上还有如”即时付款” 、”折扣”的字样。

  原告黄先生向法院申请判处该业务员3年的监禁,但在开庭前,辩方律师提出庭外和解。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原告向法院申请判处对方1年零6个月的监禁(少于两年的监禁可以申请缓刑,意味着被告可以不入狱);作为赔偿,被告须将其非法占有的货款归还原告,支付诉讼费并且支付国家罚款3.000欧元。

  通过对本案的解析,启盟律师事务所在此郑重提醒您,在业务往来中,建议优先使用支票或汇款等方式以留下支付证明,若您使用现金支付,请务必保管好留有对方签字的收据,并要求对方注明“已支付”及支付日期。

  做人讲诚信固然重要,但是俗话不是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吗?所以,出门在外的侨胞们在与人接触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一些心眼,凡事都要谨慎。启盟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如果遇上了文中这种因信任导致的危机,请一定要记得找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排忧解难,消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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