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8日 11:22 来源:今日青岛
青岛等16个城市(区)上周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2015年,青岛成为首批示范创建城市。通过几年努力,青岛社会信用体系在制度设计、平台建设、信息归集、信用监管、联合奖惩等层面取得了全面突破,信用环境获得了极大改善,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大幅提升,进入全国前十。
青岛以此为契机,以建立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为基础,以“立信、知信、征信、评信、用信、守信”为主线,以大数据和信息化为支撑,以信用惠民便企为主导,进一步加大信用服务产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双轮驱动,推动“信用青岛”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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