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关于遗产继承答读者问


/

  读者问:我们兄弟几个,其中一个过世了,没有留下遗嘱,而且他也没有子女。现在他的遗孀前来索要我们父母留下的遗产中原属于我那已故兄弟的那一份。我们其他几个兄弟原来商定的是,将遗产中的房产出售,然后将房款平分。同时,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银行账户,用来缴纳房产的税收、房子的维修所需,以及卖房过程中的支出或税金等。现在我们的问题是:

  a)我兄弟的遗孀有权得到原来属于我兄弟的那份遗产吗?因为遗产并不是他们夫妻共有财产。

  B)她要分得遗产,是否也应同我们一起负担该有的支出?

  律所回答:根据西班牙的遗产继承法(在这方面,中国的也相仿),这份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首先应当给死者的子女。如果没有子女,应当给死者的父母。如果既没有子女,也父母双亡,就该给遗孀(或鳏夫)。但是,除了继承遗产外,同时也继承了义务。也就是说,你父母留下的房产所需的税金、维修费她也应按比例承担其中一部分。所以,如果她现在前来索要该给她的那部分遗产,你们可以跟她结算一下:之前,按兄弟人数平分,你那已故的兄弟那一份有多少钱,你们每个人放到共同的账户里多少钱,她也应该这样做。只有达成这份协议,承担继承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义务。

  读者问:我父亲过世了,留下了我母亲和我们两兄弟,我们不知道他是否留有遗嘱。公证处说,按照法律,父亲留下的这份房产,应该由我们三人平均继承。也就是说,我们三人每人分得三分之一。目前我们都住在一起。母亲有意把这房子给兄弟做婚房,要我离开,为此吵得不可开交。我的问题是:我目前没有其他住房,他们(母亲和兄弟)是不是有权把我撵走?

  律所回答: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三人同是该房产的共同户主(copropietario),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不可将其他人赶走。三个人都可以使用该房子。前提是不影响其他两人的使用。就像目前你们一起住在那里,如果在使用中出现了分歧,三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分割该房。但是,如果分割有困难,那么最后只能出售房子,平分所得。所以,如果你母亲执意要你让出去,你可以提出出售,他们如果不愿意出售,则可以按三人能够接受的价钱,给你其中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你把你那一部分卖给他们了,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即你以有偿的办法出让产权。

  读者问:前几年我买了一处住房,我的西班牙丈夫充当了担保人。事后我们还办理了夫妻财产分割手续。这处住房,我们一起用,但始终是我一个人在还贷款,虽然他还是担保人。现在我有个问题:如果我丈夫去世了,他与前妻的婚生子女是否有权获得这个房子?

  律所回答:如果你和丈夫已经办理了夫妻财产分割,而房子全部由你付款,他前面的婚姻所生的子女是无权得到房子的,尽管他们的父亲一直是担保人。而且,由于你丈夫是担保人,如果你停止还贷款,银行会找这位担保人,由他继续付款。即使这时候(你丈夫作为担保人付了一部分房款),他与前妻的子女对于这处住房也没有任何使用权利的。最多,只是他们(的父亲)借给你钱了,所以,对这部分钱,他们有债权,而对房子是无权的。

  读者问:我们的父亲去世了。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据我们了解,他有一份人寿保险,我们兄弟几个是受惠人。除此之外,他没有什么遗产,而留下的是债务。我们想知道:我们是否可以放弃继承权,这样我们可以不对他所留下的债务负责。如果我们领取了人寿保险金,债权人是否可以跟我们要债?

  律所回答:一份保险的受惠人与继承遗产无关。所以,你们可以作为受惠人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而你父亲生前的债权人不能因此向你们要债。但是切记:一定要放弃继承权,否则,你们就要替你父亲还债了。

  读者问:我父亲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他们可以从祖父那里得到一份不错的遗产。但是我父亲决定将他那份给一位没有家属的独身兄弟。我的问题是,他可以这样做吗?这样的结果不是使得我们失去了本可属于我们的那部分了吗?

  律所回答:法律规定,一个人从死者那里可以继承其遗产,也可以放弃继承。如果你父亲和叔叔姑姑们还没有分遗产,你父亲可以放弃继承他那一部分,你们没有权利去继承本来属于他的那部分。如果你父亲知道去世时还没有接受、也没有放弃继承,你们作为他的子女,才有权得到他的那一部分。如果你父亲已经接受了你们祖父母的遗产,他有权把那部分送给你叔叔用,或按他的意志处理它。

  读者问:我的一个叔叔过世了。有人告诉我们,我们要去公证处做继承人声明。我想知道做这一声明是否有具体期限?继承遗产有期限吗?

  律所回答:按照西班牙的法律,一个人死亡后,他的遗产继承人要去公证处做继承人声明,并交验与亡者的关系证明。法律没有规定什么时间该做,当然必须在分遗产之前。但是,却有法律规定,继承人需要在亡者故去后的六个月里,结清继承税。

  至于继承遗产,原则上也没有期限。比如,有一位男子故去了,就留下了一套房子。他的遗孀和女儿继续住在那里。她们并没有去办理更改户主的手续。三年后,娘俩决定卖掉这套房子了,在签订买卖公证前,公证人发现了房子的一个户主已经不在了,就要求她们必须先办理继承手续,缴纳继承税(具体根据各大区的规定),而她们并没有因此受罚。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