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网上签订住家租赁合同不靠谱


/

前些日子微信中传着一条消息说,留学生在网上找住家,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结果是受了骗,上了当,惹了不少麻烦。

当今电子时代,尤其是年轻人,做什么都通过网上。但是,要知道这个社会还不是一个人人诚信可靠的社会。有人即便在签订纸质的合同时,都要耍点花样,更何况在网上做手脚更加容易了。

不管是网上还是当面签订租房合同都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首先要确定的是“业主”。出面来订合同的是不是业主本人。

租赁合同必须是在租赁双方签署。一方为房东,另一方为承租人。只有房东才有权出租他的房产。

西班牙文的租赁合同,常常是写着:De una parte, el arrendador (出租者)。注意,这里是出租者,并没有说他是不是房东。如果出现这样的字样时,要注意下文了!下文应该是:El arrendador es el prpietario de la vivienda objeto de arrendamiento (出租者是要出租的房子的主人)。 或者是,房子是法人的财产,出租人可以是法人代表。还有一种情况,出租人是有权使用该房产的人。比如,某房产从产权上来讲,是兄弟几个人共有的,当他们商议,房子给大哥使用。也就是说,这位大哥不是房东,但他一人使用。这就要看,他们兄弟几个给老大使用是否包括出租的权利。没有类似的说明,不能随便相信这个出租者。

2. 要验明出租者或房东的身份证,或授权书。

如果是房东,查看房东的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代表,应当有公证文件和代表的身份证。如果房东本人不能来签字,委托他人代替他,也需要正式的委托书,也就是说,公证委托。一纸自己签字的授权书(autorizacion )不能用。

3. 第一次与房东接触,不能签字。因为你无法证明他是否确是房东。为此,需要到registro de propiedad (房产登记处)去查找。

按房子的地址,到相关登记处查找,核对该房产的主人或此房产是否有被没收等记录。

过去本事务所就接触过一个案子:房东把一个被税务局扣住的商铺租给了一个西班牙人,他装修后准备启用,才得知税务局的决定。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他又想出租给一个中国人,中国人支付了一百万西币的转让金,开始整理时,得到邻居的告知。我们经过核实,整个出租合同里没有出现房东的名字,只是写了前房客,也是第一个受害人,作为出租人。所以,当我们的侨胞急于拿下这个好商铺时,恰好中了房东和前房客的计策。

如果有明确了前面这几点,首先就避免了在房产主方面的麻烦了。

4. 缴纳押金或定金。租赁房屋,不管是通过中介还是直接与房东联系,对方都可能提出要感兴趣的话,要付定金或押金。付出定金一定要对方开出收据,而且收据上要写明条件,也就是要写明:收定金人是谁,收到的金额多少。注意,这个收定金的人一定要是房东。如果是中介,就要写明是他代房东接受定金。因为按照民法中关于租赁问题的规定,如果在接受了定金后,房东不出租了,要按定金加倍赔偿对方;如果是承租人后悔了,定金不还。

5. 在定金收据上,还要写明出租房子的位置,出租条件,比如双方商议的房租租金等。所以,只要对方后悔了,或找到了其他有兴趣的人,或要求改动租赁条件等,都可视作对方违约,依法赔偿。

以前有侨胞看中了中介的房子,交了押金。但是第二天,中介说房东不出租了,并表示再给客户提供其他房源。我们的侨胞,认为上当了,要求退还押金。几经周折,拿回了押金,就安心了。其实是房东找到了愿意出更高价的人,本来应当是加倍偿还的,但是由于侨胞不懂,没有得到应有的权利。

6. 签字。交房租前,一定要检查所租的房子。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里都会有这么一条:“承租人了解房屋情况,所有设施和家具完好无损。在合同结束时,承租人应当保证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所以,认真检查房屋设施和家具是不容忽视的事情。如果有洗衣机、冰箱、空调、煤气或电炉等设施的,一定都要开启试用。否则,一旦签下了合同,进住后,再发现问题就不好办了。

举个例子,前一阵有位侨胞拿下了一家正在运行的酒吧。表面上看,抽烟机、风箱(冷藏用)都能用。等接过来后发现,抽烟机由于烟囱堵塞,根本抽不上风;风箱电动机能开,发声,但不制冷!钱都付了,还想拿回来?不可能。只能自认倒霉。虽然住家情况不一样,但也要认真检查。

以上第四、第五两条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但第六条必须要当事人亲历而为的。

这是要租一处房子基本上需要做到的几个方面。当然还有很多事情,我们就不能在这个话题下讲了,以后再找机会谈。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