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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员工偷窃遭解雇 反获4000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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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华报综合消息(编译 于人)五名超市员工因偷窃和帮助同伴偷窃遭辞退,公司方面拿出录像照片作为证据,西班牙法院判决,支持公司决定。然而欧洲人权法院(TEDH)却反驳了这一判决,称辞退员工虽然符合情理,但在员工不知情的前提下安装并使用摄像头,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西班牙法院的判决有失公正,并要求西班牙赔偿五名涉案员工每人4000欧元。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早在多年前,巴塞罗那一家MSA连锁超市的经理发现,超市内连续几个月都出现账目漏洞,进账与库存明显不符,而且出入越来越大。经理怀疑员工有偷窃行为,决定安装摄像头,其中几个隐藏摄像头则对员工保密。随后,公司方面掌握了员工偷窃的确凿证据,将五名员工辞退。被解雇的五名员工称,自己有权事先知晓公司内所有摄像头的位置,并依此将公司告上法庭,加泰罗尼亚法院判决,支持该公司解雇员工的决定,理由是在有偷盗嫌疑情况下,公司使用摄像头是合理的。

随后,五名员工继续上诉,这次则是求助于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人权法院判决,西班牙法院在处理员工隐私和雇主隐私的问题上有失公正,员工在未知情的情况下被监视,个人隐私遭到侵犯,所以要求赔偿五名涉案员工每人4000欧元。但同时肯定了西班牙法院支持辞退的判决,因为监视录像不是唯一证据,证明五人偷窃的还有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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