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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呼吁将家庭教育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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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孙自法)2018年全国两会开幕在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联)向两会提交多份涉及婚姻家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等内容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其中,《关于将制定家庭教育法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议案》呼吁通过立法,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全国妇联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起点,其发展关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中国家庭教育工作虽取得长足发展,但面对社会转型、家庭变迁、教育变革的外部环境,目前家庭教育仍面临许多突出问题,包括部分家长家庭教育责任主体缺位、家庭教育内容重智轻德与理念方法不科学,以及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滞后、指导服务市场比较混乱、专业人才缺乏等,都迫切需要国家通过专门立法进行规范和引导。

  据统计,截至2017年8月,全国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有35.7万人,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41.2万人。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表明,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过于关注学习,缺乏对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和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调查还显示,公众普遍重视家庭教育,74%的人认为有必要或非常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78%的人认为政府应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全国妇联认为,制定家庭教育法是完善中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要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何正确开展家庭教育,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如何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都缺乏进一步规范,这一立法现状与家庭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不相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有必要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制定一部专门调整家庭教育关系、规范家庭教育市场、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家庭教育法。

  理论研究层面,全国妇联与教育部2011年起共同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开展大量的文献研究、实地调研、专题研讨,形成一系列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报告,为推动立法提供重要理论支撑。实践工作层面,目前重庆、贵州已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山西、河北、江苏、浙江、四川等地也将家庭教育立法列入当地人大立法规划,这些都为全国家庭教育立法提供有力支持。

  全国妇联表示,经过前期调研论证,全国妇联目前组织起草了法律建议稿,国家制定家庭教育法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建议全国人大将制定家庭教育法列入下一轮五年立法规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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