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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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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中“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部分,内容摘要如下:

  (一)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二)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三)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

  4个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

  (六)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不再保留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七)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八)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不再保留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九)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中央组织部管理。

  (十)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十一)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

  (十二)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

  (十三)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十四)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

  (十五)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为加强党对海外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广泛地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更好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侨务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等。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中国侨联行使,发挥中国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十六)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七)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

  (十八)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十九)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十)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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