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西班牙出入境“现金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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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击犯罪分子,西班牙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监管资金合法出入境。有时当事人尽管能够证明资金来源,但因过海关时没有进行申报,携带了超出规定的资金出入境,依然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我们侨胞最常碰到的问题,是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携带资金出入境的时候,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而没有向海关申报,因此被罚款或者没收。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无论是西班牙人还是外国人,在西班牙出入境时,都有义务申报金额等于或大于10,000欧元的现金的动向,包括等值的其他外币现金,以及银行支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通过何种途径携带现金出入境西班牙都有申报义务。

如果被发现出入境时未经申报却携带了等于或大于1万欧元的现金,不仅所带金额会被没收(仅留下1,000欧给携带人),并且携带人还会被处以最低600欧元到最高为所携带金额两倍的罚款。

那么,被处罚了怎么办呢?如何解决此类问题?

如果在出入境时没有申报并被海关查处携带了超额现金,这些现金会被当场没收,仅给当事人留下1,000欧元作为日常开销或旅行费用。剩下的钱会存到税务局的帐号作为抵押,并给当事人留下存单作为凭证。这时,当事人一定要给海关留下自己的准确收信地址,因为在接下来的几周内,位于马德里的反洗钱调查组会给当事人发信,通知当事人针对他的调查档案已经开启,说明事情发生时情况、当事人携带的金额、被没收的金额以及被返还的金额,此外,还会给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期限,让当事人可以有机会提出上诉,对自己的情况加以说明。

如果当事人接到了马德里反洗钱调查组的来信,就要开始着手准备材料和文件,并按照信中给出的时间限制,一般为10-15天,提交这些材料和文件,用以证明自己的资金来源和所携带现金的用途。这个阶段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因为这一阶段所准备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将直接关系到上诉的成败,也就是说,最后被没收的钱是否能返还,返还的金额为多少等一系列直接关乎经济利益的问题。这一阶段中,上诉书的起草,文件的整合和提交,都是非常重要的步骤。

上诉材料递交后,一般1-2个月,当事人会收到反洗钱调查组的初步解决办法,其中会确定罚款的金额,并给出最后一个上诉机会。西班牙相关法律规定,罚款金额最低为600欧元,如果当事人无法有效的证明其随身携带款项的来源和用途,或者在携带时有意藏匿的话,最高罚款可达到所携带金额的两倍。如果当事人接受了初步解决办法中的罚款金额,则需要在期限内作出答复,声明接受反洗钱调查组的初步解决方法,之后款项一般会在2-3个月内退回给当事人的指定账户。启盟律师事务所郑重提示您,西班牙对洗钱的管控非常严格,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侨胞们在进出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所带现金的金额。如您无意中触犯法律,请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大家在外辛苦打拼不容易,不要怀抱侥幸心理出行。祝大家旅途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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