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什么是妨碍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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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侨胞在西班牙生活,虽然都是尊法守法,不过偶尔会遇到纠纷,吵架拌嘴甚至动手打人的情况会有的,这个时间就会有人报警,通常警方在执行公务时会采取先控制当事人再行调查事实的举措。很多时候侨胞自认为有理,却反被警察“抓住”,再加上本来情绪就比较激动,可能会有大叫大嚷证明清白或者竭力摆脱警方控制的行为出现。在西班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严重的妨碍公务罪。这种行为常伴随与其他常见行为同时发生。本周我们就通过案例来介绍一下这种平时可能会被忽视的罪行。

案例:王先生(化名)做着首饰批发生意,有一个客户拖欠他很久的货款了,一天他就上门讨债,与店主发生了争执,两人互相指责并打了起来。 目睹此景的一名店里的客人赶紧报警,警察迅速赶到并试图将两人分开; 王先生在被警察控制后拼命挣扎,冲警察大吼大叫并殴打警察,而且还抓伤了警察。

王先生,不仅因为对店主造成轻伤构成犯罪,还犯下妨碍公务罪(袭击、反抗公务人员,拒绝执行指令)。

西班牙刑法典第550条对这三类行为做了规定。袭击公务人员除了指对在执行公务时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使用暴力进行攻击外,还包括恐吓及强烈反抗公务执行。

根据该法典,犯下妨碍公务罪将被判处1至4年有期徒刑和3至6个月的罚款; 如果被定罪,即使没有前科,也有可能直接入狱,因为这是一项有可能会超过2年监禁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还使用了武器或危险物品,无论是爆炸物还是车子,都会招致更严重的惩罚,将被判处高达4到6年的有期徒刑。

这项法律不仅适用于警察,还适用于其他公务人员像是公家医生或公立学校的教师。

严重的恐吓是指威胁将立马加害对方的行为。比如警察正在追捕逃犯,过程中逃犯停下来并用枪指向警察(没有开火)。 这种情况会被认为是威胁,会被定性为严重恐吓的行为。

激烈抵抗是指通过使用武力阻碍或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比如在上文提到的案例中,王先生拒绝被警察分开/拘留,并进行了严重的积极抵抗,甚至弄伤警察的行为。

这类犯罪行为比大家平时预想的更为常见,通常容易发生在受警察干预的当事人处于激动状态,或者出于兴奋或紧张,或者受含酒精饮料或刺激性物质的影响时。

如果使用的暴力、恐吓或抵抗被认为“不严重”(取决于对每个案件的具体分析),则将判处3个月至1年的监禁或6至18个月的罚款; 如果对公务人员缺乏尊重(例如侮辱),则判处1至3个月的罚款。

在王先生的例子里,他不仅仅是犯了妨碍公务罪,同时也犯了对店主的伤害罪和对警察的伤害罪,这种罪行通常伴随其他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起出现;当警察介入打架、争执、检查等事情后,当事人当时的情绪通常都比较激动,常会有攻击或者侮辱警察的行为出现。此外,对于侨胞而言,语言又比较吃亏,在不理解警察指令的情况下,更容易被误解。

启盟事务所郑重提示您,如果遇到执行公务的人员,要坚决避免与之发生任何对抗。无论当时情况多么危急,要第一时间通知专业律师,以便与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沟通以避免被误解为是在妨碍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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