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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院拒绝引渡前加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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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报消息(编译 大乖)7月19日,西班牙最高法院决定,撤销对普伊格蒙特等6名加泰独派政客的引渡要求。这是法官利亚雷纳(Pablo Llarena)第二次做出这个决定。

德国石荷州最高法院7月12日裁定,西班牙加泰地区前主席普伊格蒙特(Carles Puigdemont)可被引渡回西班牙,但条件是不受叛乱指控,而引渡的罪名仅为“挪用公款”。据悉,挪用公款罪在西班牙最高刑罚为监禁12年,而叛乱罪则为30年。因此,西最高法院决定撤销对他的引渡要求,这意味着,普伊格蒙特虽仍是自由身,但至少有20年不能踏入西班牙。

去年10月底,在巴塞罗那议会宣布加泰罗尼亚独立后,西班牙中央政府直接接管了加泰罗尼亚,并解散了普伊格蒙特为首的地区政府。众多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领导人像普伊格蒙特一样流亡他国。西班牙法院于2018年3月底,控告普伊格蒙特犯有叛乱罪和挪用公款等罪名,发出欧洲拘捕令,要求德国引渡他回西班牙。

利亚雷纳表示,因为德国石荷州最高法院缺乏“承诺”,这可能打破西班牙宪法秩序,所以西最高法院决定撤销普伊格蒙特引渡要求,并撤销了对Antoni Comín, Clara Ponsatí,Lluís Puig,Meritxell Serre和Marta Rovira引渡要求。不过西班牙境内的逮捕令依然有效。这意味前述6人若返回西班牙,就会被捕。

普伊格蒙特在推特上表示,撤回欧洲逮捕令意味着西班牙司法事业的脆弱,并再次要求释放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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