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劳工法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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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

问:我来到西班牙以后,曾经打过工,也当过9年老板。现在我到了退休年龄了,最后这几年都在打工。但是,无论是当老板的年头还是打工的年头,单独算起来,没有一项是满15年的,虽然总数已经超过15年了。据说,不同的制度,在计算退休金时是不同的,像我这样的,应该是把全部工作年头相加,计算出保险的总天(年)数,然后,根据退休时是属于哪一种的,就按照哪一种算出退休金额,是这样的吧?

答:是的。西班牙的工作保险有几种,我们生活中一般的有老板保险(Regimen Especial de Trabajadores Autonomos)和普通的,即指打工的(Regimen general),少数人可能从事过农业,有农业工人的保险。如果一个人在一生中曾经打过工,也当过老板,就像你一样,一般情况是按照当事人在退休时所投保的制度。比如,你原来是当老板的,现在要退休了,你在工人制度中投保。你曾经当过9年老板,但从你的信中看不出你一共打了几年工。如果你打工年头多于当老板的年头,而且退休时也还在打工,那么在计算退休金时,是会按照打工制度来做的;但是,如果你打工年头比当老板的年头少,即少于9年,那么虽然退休时正在打工,社保局还是会按照你投保年数多的那一种制度计算,就是,按照老板保险的制度来计算的。但是,在投保总数上,会把两种保险的天数相加的。

关于解雇赔偿金

问:四年前,我从另一个企业到现在工作的企业,当时与老板协商定下,在这个公司的工龄算五年半(把原来那里的一年半加到一起)。现在老板要解雇我,说我工作不努力。我打算起诉他们。那么现在我有个问题:如果劳工部或法官接受我的起诉和理由,判公司解雇无理,他们会给我按一年工龄多少天的赔偿。而且据我所知,企业无故解雇给的赔偿金是不需缴纳所得税的,但是根据保险,我在这个公司只有4年的工龄,他们会按照那个年头来给我赔偿?

我和公司当初的约定又如何向税务局解释呢?

答:企业无故解雇工人所付出的赔偿金,你的情况属于2012年2月12日以后的,就是按每年工龄33天计算。如果总金额没有从超过180.000欧元,你的情况不会超过,这笔收入在做RENTA时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支付赔偿金时,是按照你与该公司的劳务关系的实际天数计算的,你和公司协商而定的年数是不在计算内的。即便公司同意给你按五年半计算,对于税务局来说,你免税的部分只是按在该公司实际工作时间所得的赔偿金,而多出来的部分,是不能免税的。

关于欠款强制性扣款

问:我以前自己开公司,经营不算好,到了2015年,我彻底破产了:卖掉了公司的财产,还不够偿还债务,包括税务局和社保局的钱,都还有一些没有还尽。我知道,公家机关是可以强行在我以后工作所得的工资中扣款的。我现在每月工资是1200欧元,想知道,他们扣款如何能保证我的基本生活费.

答:我们大家知道,如果一个人欠了税务局的钱或者欠了社保局的保险金等,税务局在得知当事人已经有了新的工作和工资后,会通知发工资的企业或可能给当事人还钱的个人或企业发信,要求他,他们帮助将当事人欠公家的钱扣住,并交给税务局。但是,西班牙在这方面还有一种政策,保证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扣款,而是有一定的标准:行业间最低工资数。即,要给当事人留下最低工资数,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那么按照你现在的1200欧元/月的收入,税务局可以,首先,保证留下735.9 欧元(2018年所定的最低工资),然后在所剩的钱中,先看第二个735.9 中,可以强行扣除30%, 也就是说1200-735.9,余数464.1欧中的30%,即139.23欧元。这样你每月还可以得到875.13欧元的工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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