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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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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在教育子女过程中有时难免会发火,有时失去耐性,气急败坏的时候,还会动手。很多人都知道“打人犯法”,但是却认为打自己的孩子是两回事。而且,凡是打孩子的父母,往往都有自己的理由。可往往打过之后,看着孩子哭,又有些后悔。有时候我们接到客户的来电咨询,问我们打孩子的后果是什么,又是否会被判刑呢。

首先要说的是,通常父母对子女的伤害有两种类型:

1.-父亲(或母亲)争吵时打耳光,拳打脚踢,或因纠正孩子的行为偶尔打孩子并造成轻微伤害(瘀伤,划伤,发红)。

案例一,一位父亲在家中与妻子争吵时,因儿子劝架,突然对着儿子的脸打了一拳,造成了瘀伤。 案例中遭到殴打的母亲前往警局报案,警方逮捕了这名男子并将他送进监狱。 在审判中,该父亲因殴打妻子及儿子被判刑。

2.-父亲(或母亲)习惯性地打孩子并对其造成伤害。

案例二,一位父亲,在连续几个月内,常常都喝醉后回家。他到家后,总是以各种理由打儿子。 最后,儿子决定向警方告发他的父亲。此案例里,该父亲以被判犯有殴打而告终。

案例一中,根据刑法典第153.2 条,判处最长一年监禁,或社区服务工作长达80天。

案例二中,根据刑法典第173.2 条,判刑更严重,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也就是说可以入狱。

此外,在这两个案例的判决中,法官可以决定取消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这意味着除了监禁之外,法官还可以取消或限制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也就是说他们会失去探望子女的权力,或者非常有限的 探视权(每月只有几天)。 此外,与任何伤害一样,必须补充的是,被定罪人必须支付与受害者所受伤害成比例的赔偿。所以才会有一些父母在打了小孩后被剥夺了抚养权, 很多时候想看小孩都不行。

读到这里,各位读者们一定会问:难道不能对自己的孩子行使纠正权吗?

答案是肯定的:教育子女的权力有其局限性,教育并不意味着体罚,殴打辱骂是不可取的。

我们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全,以及他们的个性发展和尊严。孩子的健康不能受到损害,体罚不属于矫正权的范畴内。

鉴于这些限制,各位父母又产生了不可避免地疑虑.. “打不听话孩子一个耳光,是一种犯罪行为吗?”法院否定父母有权利通过肢体行为的方式纠正子女,也就是说父母都不可以使用体罚。

启蒙律师事务所温馨建提醒您,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孩子是独立的人,不是父母可以随便施暴的。他们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社会也有责任对父母的违法行为进行干预。如果发现任何此类行为,应立即向警方报告,并向专业律师提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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