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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现金携带”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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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现金携带的活题,可谓是永不过时。因为总有一些人,试图利用“闯一闯“拼一拼”这样的心态来做一些“拼人品”的事。眼看着,一年一度的黑色星期五打折季要来了,圣诞节也快了,一些留学人员或是华人朋友可能因为小长假想要回国探亲,同时也顺便帮人到点“东西”。说白了,就是帮人私带现金回国。

众所周知,西班牙法律规定,西班牙出入境,携带现金金额必须小于1万欧元;而在西班牙境内旅游时,携带现金需要高于500欧元,低于10万欧元。无论哪种情况,只要超出该规定金额部分,就必须要向海关进行申报。还要注意的是,不管你携带的是哪国纸币,或是支票,只要能起到使用价值的纸币或者钞票,都属于该规定内。比如,回国携带8000欧元,再带2万人民币,这就有可能会被扣押,调查。当然,如果你的资金来源清楚,合法,按常规申报,便不会有任何顾虑和风险。

此外,中国的出境规定:

1.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纪录验收。

2.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纪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收:

(1)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美金5,000元以内 (含)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或短期内多次反者除外。

(2)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美金5,000元以上至美金10,000元(含)的,应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美金10,000元,海关不予放行。

(3)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美金10,000元以上的,应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即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百度知道可查证此规定。)

随着西班牙对华人的关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似乎都在被无数双眼睛紧紧的盯着。那么,作为被盯上了的人,我们更需要谨慎行事。实在不幸,财产被扣押,也不要惊慌,害怕,找专业的律师团队,将损失尽量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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