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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相关内容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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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家律师楼,时常我们会收到以下咨询:所有的西班牙合法居民都可以申请 家庭团聚吗?哪些家庭成员可以成为被申请人呢?被申请人来西班牙之后可以工作吗?…… 诸如此类的问题,跟着我们一起来梳理梳理这里面的来龙去脉吧!

  西班牙移民法规定了西班牙的合法外籍居民者可以申请自己的家庭成员来西跟自己一块居住和生活,但是这个申请人应该要完成和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第一,所有的人都可以申请家庭团聚吗?哪些家庭成员可以被申请?

  不,不是所有的人。一个申请家庭团聚的人至少满足在西合法居住生活一年。 (但是,以下这些人不需要满足这个条件,即,持欧盟居留卡的公民,欧盟成员国居民,欧盟蓝卡居民,或者特殊派遣工作人员)

  注意,如果要申请家庭团聚,申请人必须持有长期居留。

  第二, 那些家庭成员可以被申请呢?

  (1) 申请人的合法配偶,没有离婚,没有分离。

  (2)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未婚夫妇关系或男女朋友关系,被法律认可或官方文件证明。(在中国,因为没有西班牙的“合法同居”这一说法,所以严格来说只有结婚证可以满足)

  (3) 申请人的孩子或配偶的孩子,包括领养的孩子,年龄小于18周岁或者残疾人士,且没有结婚。

  (4) 如果被申请人属于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或残疾人士,申请人应该属于他们的合法照顾人。

  (5) 申请人的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年龄超过65周岁,且需要得到申请人的照顾。这里,被申请人也需要满足条件是否可以被申请。 

  说到这里呢,许多人就会问,那我想申请这些人怎么办呢?比如说侄子,超过18周岁的孩子,男朋友,父母有退休金的。严格意义来说,法律意义是不允许的,至少现有的法律条例没有这样的说明,所以就应该通过其他方式来申请这些人。

  当然,家庭团聚不仅仅就只有这些问题,还有,比如,通过家庭团聚出来的人,可以工作吗?家庭团聚的申请材料有哪些?申请人的经济情况有哪些要求?更新家庭团聚有哪些注意事项?通过家庭团聚之后,可以换成别的居留吗?等等,但是,鉴于篇幅限制,下期再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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