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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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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7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王祖敏)中国民政部27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由民政部、中组部、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形成多维度依法治理,不断提升中国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指导意见》对规范、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工作目标。这是中国首次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名义联合出台的关于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全国性指导性文件。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监督落实和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提出规范要求。明确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应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合法合规、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价值引领、坚持因地制宜等五个原则;提出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等五个方面重要内容;提出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进行抵制和约束,并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一般应经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五个步骤,强调监督落实,防止流于形式。在制定程序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坚持依法办事;在内容上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妨碍和侵犯个人、集体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在执行监督上厘清村规民约与法律、道德的关系,防止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代替法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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