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保姆居留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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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是需要纸头性的合同来家政服务工作者吗?

  答:该类型的工作好比其他工作,需要纸头性合同来开始雇主和员工的关系。如果该工作超过4个星期以上,双方必须制作正式的工作合同。

  如果家政服务工作者每周工作低于40个小时,应该签署简直工作合同。另外,根据劳工法则,任何在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口头约定,都可以写成纸头性合同。

  2. 如果没有纸质性的合同,后果是什么? 

  答:如果雇佣合同没有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且已超过四周,则可以推断它是无期限限定的工作或者全职工。除非雇主可以证明之前的工作已经停止或者只是兼职。

  根据劳工法则来说,已经产生了一个实际的工作关系。而此时不存在工作合同的话,雇主应该提交基本的员工信息:比如,

  1). 员工姓名,工作开始的日期和工作期限;2). 具体工作的地点,如果员工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则需要具体提供每个工作地点;3). 工作性质的总结性描述;4). 工作薪资的具体金额;5). 工作时长和工作内容的具体分配;6). 假期安排及期限等。

  3. 如果我为不同的地方提供家政服务,那我是不是要有不同的工作合同?

  答:是的,如果保姆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上班,哪怕是很短的时间,合同应该是长期且给员工工作保险。如果还有在别的地方上班,那么不同地方工作的时间应该在各份工作合同上写清楚。

  4. 保姆工作合同需要向其他社会组织出示吗?

  答:是的,需要向社保局提供工作合同的复印件。

  5. 保姆合同可以开试用期合同吗?

  答:可以。

  6. 如果雇主在试用期毁掉试用期合同,工作者可以获得赔偿吗?

  答:不,试用期的工作合同和工人赔偿法没有关系。

  7. 如果是一周工作几个小时,需要签兼职合同吗?

  答:需要。

  8.一周最长工作时间是多少?

  答:不超过40个小时,如果有特殊情况,一个月超出的时间加起来不能超过20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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