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司法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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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意往来中,许多的企业家时常会遇到借款人迟迟不还款的情况,而大多数人往往会犹豫,是否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小的情况。启盟律师事务所将在本文为大家讲解何种情况下适合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债务。

  

  什么类型的债务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回的呢?

 

  第一: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可通过司法途径追回的必须是可量化的未偿经济债务,换言之,只能是金钱债务。

 

  第二:其次,必须具有一份债务文件以证明追债诉求的合法性。任何文件,无论其格式如何,只要文件中写明债务金额、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商业关系并具有债务人的签名、盖章、商标或其他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理或电子标志即可,例如发票、送货单、证明书等等。

 

  第三:最后,可通过司法途径追回的必须是债务人付款期限已过的债务,换言之,只能是逾期债务。

 

  此外,还需注意发起司法追债的时限要求。2020年之前,逾期15年的债务仍可通过司法途径追回,但自2020年10月5日起,随着第42/2015号法案生效后,只允许通过司法途径追讨逾期5年以内的债务。

  

  什么情况下适合通过司法途径追债呢?

 

  在我们确定是否通进行司法追债时,需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如前文所述,我们需要具有一份证明债务存在的文件。

 

  其次,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债。例如,债务人在进行破产程序或已宣布破产,那么,即使债权人在法庭胜诉,也无法追回款项,因为债务人无能力偿债。

  

  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小额债务呢?

 

  针对低于25万欧的债务,采用小额债务程序,即 "支付令程序"。该程序中,无需聘请律师或诉讼员,即可直接在法庭递交书面诉讼,并提供上文所述债务文件,从而启动司法程序。

 

  若法官认定追债合理,即可下令要求债务人于20天内清偿所欠债务。

 

  据司法权总委员会数据显示,“支付令程序”的追债成功率为43%。

 

  若直到“支付令程序”结束,债务人一直没有回应法官的偿债要求,那么债务人将收到“司法执行令”。一旦下达此令,法院就可立即启动追债程序,无需再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即可扣押其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聘请律师或诉讼员来协助处理。

 

  若进行“支付令程序”期间,债务人主动回应并拒绝法官的偿债要求,则将启动陈述程序(债款小于6,000欧)或常规程序(债款大于6,000欧)。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债款小于2,000欧,债权人可自行出庭,否则,债权人需聘请律师或诉讼员来协助处理。

 

  除上述内容外,债权人还可通过启动“支付令程序”申请修改增值税税基,以便从债务人处追回向税务局缴纳的欠债发票增值税。

 

  通过司法途径追债并不意味需要花很多的时间、精力或金钱,但为了保证更好的追债结果,最好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支持与协助。

 

  启盟律师事务所在追讨债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果您有相关需求,可以与启盟律师事务所联系,我们可以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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