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虐待孩子的法律后果

中国的传统思想认为“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很多华侨家庭在西班牙依然采取这种教育方式,但是西班牙法律并不允许父母对子女打骂。启盟律师事务所近期就接到多例针对这方面问题的法律咨询。
在本文中,启盟将以简明的方式为大家解释,当西班牙行政部门(以加泰罗尼亚大区为例,有关的行政部门为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总局 - DGAIA)在发现未成年人处于风险环境时,决定启动未成年人"无助"程序的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无助的定义,它是指一个人(本文情况特指未成年人)没有得到所需的帮助或保护的情况或状态。
近期,启盟律师事务所就遇到了一个案例。
几天前,一对父母接到来自医院的电话,说他们的儿子正在医院进行体检,因为不久前在学校,一位老师注意到他的腿和手臂上有一些可疑痕迹,似乎是由击打造成的。当医院对孩子进行完检查后,医生得出结论,孩子身上的伤痕确实与击打伤相符。因此,针对这个案例,医院启动了相应程序,并将情况通知给了 DGAIA。
在此案例中,因孩子是在近期遭受到虐待,所以有关部门决定在案件处理期间,暂时将孩子交给DGAIA监管,并由特殊接待中心照顾,直到案件程序结束时,再根据该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是否存在风险进行判定未成年人的监管与照顾。
案件程序开始后,DGAIA会任命一个技术团队(由一名社会教育家、一名心理学家、一名律师和一名医生组成),他们将与未成年人本人、其最亲密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周围其他人(学校)进行面谈。
面谈过程中,技术人员会评估未成年人在其家庭环境中的实际情况,以及父母对他的教育能力和对待方式;以便确认未成年人身上发现的伤痕是否为偶然情况,或该家庭环境中是否确实存在暴力风险。
针对评估结果DGAIA会给出一份解决方案报告,其中包括针对该未成年人的具体行动计划。如果评估结果为没有风险(或风险可控),则将未成年人送回家庭;反之,则判定该未成年人处于“无助”情况,并由政府承担其照顾责任,且在适当的情况下,制定家长探视制度。
根据《刑法》第 779 和 780 条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协助家长通过“反对保护未成年人行政决定的程序”来对该“无助”情况的判定提出司法质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