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7日 21:14 来源:
启盟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包含一项重要业务:帮助华人同胞出庭辩护刑事诉讼。根据我们多年的从业经验,我们发现,很多侨胞被告人都有在法院开庭当天无法出席的难题。
按西班牙法律规定,凡是被起诉2 年以上刑期的被告人,一旦被法院正式传唤,就必须在审判当天亲自出庭。
法院通过寄出个人传票的方式(即向指定地址发送法院的正式传票)来传唤被告人出庭,被告人必须亲自接收传票。如因被告人不在家而无法亲自收取,法院为了确保传票由被告亲自接收,会在信箱内留下通知,要求被告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亲自到法院收取传票。
有了这份正式传票,被告人就能知道开庭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因此,法院也会认定被告人对此完全知情。
所以如果开庭当天被告人既没有出庭也没有证明缺席理由的话,法官就可以对其下达拘捕令。
那么拘捕令是什么呢?它是法院向警方发出拘捕目标人物的命令。有了拘捕令,警察有权在目标人物的所有潜在地点(住址、办公地址等)进行搜索,找到目标人物后可其拘留并交给法院。
一旦被下达拘捕令,就意味着目标人物无论何时在街上都有可能被警察拦截(通过照片辨认出此人,或者在进行例行文件检查时通过警方数据库发现此人被下达了拘捕令),被警察拘捕后,将被带至警察局,并在72小时内转交给法官。
此前,启盟律师事务所曾经接待过几位不知道原因就被逮捕的客户;在我方律师进行了相应调查后发现是客户被下达了拘捕令。
这些案件情况通常比较类似:客户作为被告人被指派了官方律师,但两方之间没有联系过,该律师也没有亲自告知客户开庭的日期。即使客户收到了法院传票,由于不懂西语或没注意到通知和传票的内容导致最后没有出庭。
我们也碰到过开庭当天客户不在西班牙而无法出庭的案例,同时,客户也不知道需要出示文件来证明缺席的理由。在这情况下,当被告人返回西班牙过海关的时候,就很可能会被警察拘留并直接关入警察局,随后交给法官。法官会决定是临时释放还是关押至开庭,以防止其再次缺席。
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上述情况呢?如果从司法程序一开始就有一位与您定期保持联系的律师,那么若您计划在开庭期间出境西班牙,您只需通知律师并给他提交适当的凭证(签证、旅票等),情况合理的话,该律师将负责将这一行为通知法官,以此来证明缺席的理由。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若庭审结束法官判决当事人需要入狱服刑,但期限过后当事人仍未自愿入狱的,法官也有可能会下达拘捕令。
例如,如果当事人被判处了2 年半监禁,法院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在一周内自愿入狱(入狱监狱可由当事人在西班牙境内自行选择),但一周过后,当事人并没有自愿入狱,那么法院会据此下达逮捕令,要求警方在找到当事人后立即将其逮捕并收押入狱。
综上所述,启盟律师事务所建议各位在西生活的华人朋友们在卷入官司后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在涉及入狱定罪等司法程序中以最合适的方式应对,避免导致更恶劣的结果。
启盟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各类司法程序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果您有相关需求,可以与启盟律师事务所联系,我们可以在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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