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1日 21:46 来源:

Diario Sur消息(编译 阿彩) 住宅安全是当今西班牙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害怕住家特别是在第二住宅被盗或被占,导致他们转向专业服务来监控住家。
然而,也有一些居民试图在没有雇佣额外保安的情况下,在住家外展示专业监控公司的标志,以警示驱赶盗贼。这是一种侵权行为,虽然省下服务费,却可能付出高昂代价。
根据2014年4月4日第5/2014号《私人安全服务法》,明确禁止未经许可而盗用私人安保服务。第10条规定,私营保安公司的警示标识不得由未签服务合同的个人使用:“禁止个人或法人在缺乏相应授权或未被提交负责声明时,展示并宣传私营保安服务。”
这意味着,如果监控服务不真实,就不能对外警示有警报服务,在没有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不能使用保安公司的标志。
此外,《商标法》(17/2001号)第44条规定,在商标被滥用的情况下,在侵权行为持续期间,每天至少可获得600欧元赔偿,如果加上可能的额外损害索赔,这一数额可能会更高。
《刑法典》第274条规定,未经授权擅自仿造或使用他人识别标志的行为构成侵犯工业产权罪,可被处以12至24个月监禁,在最严重情况下可被处以长达三年监禁。
如果张贴标志造成混淆,构成欺骗性广告,根据《竞争法》,也可能被视为不公平竞争,被处以6个月至2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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