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

一法可安香江!香港国安法,权威解读来了


/

  一周前,我在香港听取各界人士对这部法律起草的意见的时候,无论是工商巨贾、专业精英,还是学校校长、的士司机,他们都对去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之后出现的乱象、惨状痛心疾首,甚至到现在还心有余悸。他们说香港现在一些人想移民,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害怕“黑暴”,是因为看不到出路。一位立法会议员跟我说,他的好朋友前不久在申办新加坡移民手续,本来已经办下来了。但当他听说国家正在为香港制定这样一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时候,当着他的面把原来的那些表格撕掉了,很激动地说了一句“香港有救了”。在座谈会上,我听到许许多多的香港朋友都表达了这么一个观点,就是香港变乱为治、绝境重生,正其时也。我认为这部法律确实可以扭转乾坤,产生变局效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法可安香江,这一部法律就可以安定香港。

 

  正如刚刚春耀主任所说,今天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的大日子,中国共产党不仅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而且一直在坚定不移地引领“一国两制”的航船破浪前行。我记得“一国两制”构想提出之后已经不止一次出现过“移民潮”、“撤资潮”,但是所有的恐惧和疑虑都被时间和事实所消除,化为乌有。今天这部法律刚刚出台的时候,我想可能还会有一些人抱有这样那样的疑虑或者观望的心态,这也是正常的。我坚信,时间和事实会证明一切。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3周年时收到这份“生日礼物”,如果我们把它比喻成生日礼物的话,未来一定会不断地显示出它弥足珍贵的价值。

 

中新网 温孟馨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工作,请介绍一下这部法律的立法程序,立法过程中是否听取和征求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方面的意见?

 

  沈春耀:

  这次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决定》出台法律,确实很有特点,正如提问所说前后一个多月时间,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决定+立法”的决策部署。有这样几个因素非常重要:

 

  第一,有广泛的立法呼声。王晨副委员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对有关决定草案作说明时,也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全国人大决定出台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进相关立法进程,推动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机构、执行机制和执法力量建设,确保有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实施。大家可能有印象,在一个多月前,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面都有呼声,就是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事法制工作的有关部门,在这前后收到、接到、听到各方面的呼声也非常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也就是栗战书委员长在大会上作的工作报告,对今年的立法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所以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上下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界人士都有这个呼声和愿望,这是第一个重要的因素,有广泛的社会共识和立法诉求。

 

  第二,有扎实的工作基础。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工作是一个整体和系统工程。第一步,全国人大作决定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同步研究起草相关法律,“决定+立法”两个联系非常紧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文件都能够显现出来。大会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提出了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应当遵循把握好的五项重要原则。还有通过的决定,一共有七条。这些基本点,也就是新的制度安排的基本点,在大会期间已经充分体现。第二步,立法。这是贯彻落实大会有关决定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组成部分,也可以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要求,通过法律全面贯彻、充分体现和展开。所以从工作基础上看,走第一步同时也在考虑第二步。

 

  中央和有关部门组织精兵强将、法律专家,包括对香港法律非常熟悉的专家,这样一个工作团队集中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法律草案的文本。这也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有这样一些时点。在草案形成之前,无文本的听取意见、征求意见。在草案形成之后,有了法律案文,也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听取意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也是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听取意见,包括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同志、主管部门、人大的法制工作机构,包括香港中联办,在前方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在北京、深圳、香港,在我上面提到的多个环节上,无文本、有文本、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都是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意见,行政长官、有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建制派代表人士、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部分省级政协委员、法律界人士,还有社会各界,不限于法律界,经济、教育、工商等各界人士的意见。这是这次法律草案审议形成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立法议程,包括人大会议和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进程,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工作安排,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法律案,一般有三审的、两审的、一审的,情况不同。按照《立法法》第30条规定,两审后的有关法律案,如果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可以提请表决。所以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经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这两次会议的审议,完成了这项立法。

 

  一般的法律草案在一审之后,通过中国人大网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按照《立法法》第37条规定,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开的也是可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立法有它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委员长会议决定,这部法律没有采取向社会全文公开法律草案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的方式,而是采取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来听取、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是香港有关方面的意见,还有几十家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临近港澳的有关地区设区的市,通过内部征求意见。此外,还有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所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环节也是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在审议和前后工作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意见。所以这部法律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体现了党中央的精神,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意志和心愿。从制定过程来看也是完全符合我国立法的法定程序。

 

  这部法律之后还有一个工作,刚才也提到了,就是将新制定的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这也是全国人大决定和香港基本法都有规定和要求的。一个很重要的程序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把有关法律列入附件三之前,要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听取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政府的意见,当然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完成,都是在6月30日之前完成。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有关决定都是严格按照我国的法定程序进行的。

 

  俄罗斯塔斯社记者:

  最近一些国家发布了社评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一种违反“一国两制”原则的举措,请问他们这个说法有道理吗?那些国家还发出威胁,说未来中国一定会受到严重制裁,请问你们对此有何评论?

 

  张晓明:

  首先要指出的是,香港国安法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可以说它是把坚守“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完美结合的一部法律。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它的立法内容也没有超出“一国两制”的框架,它的立法效果现在就可以预见,肯定会使“一国两制”实践行得更稳、走得更远。香港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偏离“一国两制”正确轨道的现象,有些甚至挑战了“一国两制”的底线。这部法律一定程度上来说就是要纠偏,说得形象一点,就是要往“一国”的方向拉近一些。这么做最终还是为了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而不是要改变“一国两制”。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编辑:]